防火專用新型隔墻關于建筑設計防火規范(GB50016-2014)解讀 ;云南防火專用新型隔墻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建筑,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; 9-2、建筑高度大于27m,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,每個單元設置一座疏散樓梯時,疏散樓梯應通至屋面,且單元之間的疏散樓梯應能通過屋面連通,戶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。當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過屋面連通時,應設置2個安全出口。 9-3、住宅建筑疏散樓梯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: 1)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開樓梯間;與電梯井相鄰布置的疏散樓梯應采用封閉樓梯間,當戶門采用乙級防火門時,任可采用敞開樓梯間; 云南防火專用新型隔墻建筑高度大于21m、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應采用封閉樓梯間;當戶門采用乙級防火門時,可采用敞開樓梯間;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應采用防煙樓梯間。同一樓層或單元的戶門不宜直接開向前室,確有困難時,開向前室的戶門不應大于3樘且應采用乙級防火門。
昆明機場裝修住宅單元的疏散樓梯,當分散設置確有困難且任一戶門至最近疏散樓梯間入口距離不大于10時,可采用剪刀樓梯,但應符合下列規定: 1)應采用防煙樓梯間; 2)梯段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1.0h的防火隔墻; 3)樓梯間前室不宜共用,共用時,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6.0㎡; 4)樓梯間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與消防電梯的前室合用;合用時,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12.0㎡,且短邊不應小于2.4m; 5)、兩樓梯間的加壓送風系統不宜合用;合用時,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規定。 9-5、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距離應符合下列規定: 1)住宅建筑直通疏散走道的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(m)